|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报道:物业公司拟向未使用暖气的住户收取一定金额的暖气费,并以不给充水电费作为手段推行。昨日,市物价局表示,如果小区物业公司利用支配地位捆绑收费就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物价部门将依法叫停。
前不久家住镜潭春晓小区的李先生称,物业公司通知称不使用暖气交30%的暖气费,否则将作停水停电处理。而对于不交这笔费用就不给业主充水电费的说法,东风物业公司能管中心主任白瑞林表示,他们不会因暖气费的收取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用水用电,物业很快会为业主的水电卡充值。
本报报道此事后,市物价局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专班介入调查。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了调查结果。经调查,十堰晚报报道的情况属实。鉴于收费主体单位对暖气捆绑收费仅是“吹风”,没有具体实施,市物价局对东风公司生活服务部行政事务处、东风公司生活服务部物业管理分公司和东风公司生活服务部物业管理分公司艳湖物业处等单位进行了约谈和提醒告诫,指出利用支配地位捆绑收费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实施捆绑收费。东风公司生活服务部和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均表示,将认真落实物价部门的提醒告诫,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法规,不会因暖气费的收取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用水用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