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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蕊萍 报道: 随着寒假结束,孩子们又回到了幼儿园。不过,市民周女士的女儿小雨(化名)的入园之路却有些曲折。原来,小雨患有轻微的先天性心脏病,虽已治疗出院,但仍被幼儿园“拒收”。
先心病女童上幼儿园成难题
3月7日上午,在李家岗村和昌安置房小区的楼栋前,两岁零两个月的小雨在妈妈的陪伴下骑着小车在小区内到处转悠。活泼可爱的小雨时不时拉着妈妈的手想到邻居家找小伙伴一起玩耍,可周女士却很无奈,只是时不时望向离家几百米远的一所幼儿园,因为那里有女儿的玩伴,但由于先天性心脏病,小雨被幼儿园拒之门外。
“小雨有轻微的先天性心脏病,她7个月大时医生给她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术后复检了3次,检查结果均显示恢复良好。”周女士告诉记者,出院时医生说得很清楚,小雨现在是一个健康的孩子,跟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
小雨1岁多时,周女士就开始为女儿物色幼儿园,经多方打听与实际查看,最终选择了一所名为红黄蓝的民办幼儿园。这所幼儿园离家比较近,硬件设施也比较齐全,半年学费9000元,去年9月她先交了2000元的订金。今年3月1日幼儿园开学,周女士带着女儿去幼儿园报名,但填写完相关资料后,学校却称暂不能接收小雨。
“报名表里需要填写孩子的既往病史,我就如实写了先天性心脏病,后来他们就告诉我说,他们不接收小雨。”周女士气愤地说,“孩子明明已经治愈,目前很健康,为什么还要被当成一个特殊孩子对待呢?”
3种方案协调解决
在周女士提供的病情材料中记者看到,出院小结上确实写有病情好转、可以出院字样,但并没有痊愈的字样。对此,周女士说,女儿痊愈是医生口头告知的,而幼儿园的顾虑她也能理解,她愿意写一份书面免责承诺书,内容包括如果小雨在园期间非人为因素及法律规定校方责任以外造成疾病的复发,家长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几经辗转,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红黄蓝幼儿园的园长曾力英。她表示,关于此事的解决方案双方正在协商中,目前有3种方案。第一,由于小雨年龄小,只有两岁多,还不具备完整的语言表达能力,如果孩子在学校出现不舒服等情况时,不能清楚地告知老师,很容易发生意外,建议等小雨年龄稍微大一点再上幼儿园;第二,由园方和孩子监护人一起到正规医院做检查,由医院出具病愈证明后,园方愿意接收;第三,园方愿意介绍一些针对孩子年龄较小的、更专业的幼儿园给周女士。
针对此事,湖北郧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明辉表示,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也就是说幼儿满足了3周岁以上且经健康检查合格,这两个条件即可入园。园方也不用担心要承担幼儿因心脏疾病引起的意外,如果发生意外了,只有在园方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产生了过错的情况下园方才会被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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