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是否拿走赠品起争执 夫妻追打导购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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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10:5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上官鹏 李雯婷 报道:男子陈强(化名)和妻子张丽(化名)在超市购买洗面奶时,为是否拿了赠品与导购员发生矛盾,并当众殴打导购员。18日上午,陈强和张丽夫妇因殴打他人和阻碍执行公务分别被拘留。
17日下午5时,朝阳路派出所接到北京路某超市员工报警,称超市内有顾客对导购员施暴。民警赶到后,在超市保安室内看到,一名女子站在桌子上指着一名导购员辱骂,并欲上前对其进行殴打,旁边还站着一位身材魁梧的男子。多名超市男性工作人员挡在导购员前面,隔开当事双方。民警劝阻后,女子仍然不停地辱骂。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女子的行为,并将涉事双方带回派出所。
经民警调查,涉事的两人为夫妻,男子叫陈强,35岁,女子叫张丽,30岁,均是茅箭区人。被打的导购张女士,42岁,河南人。当天陈强、张丽夫妇在超市二楼化妆品柜台购买洗面奶,在张女士的推荐下,选中了一款40元的洗面奶,张女士给了他们4小袋洗面奶小样和一小瓶面膜作为赠品。按照规定,洗面奶等护肤品应该在二楼柜台结账,但张丽说,要到一楼出口一起结,便拿着洗面奶和赠品走了。
没过多久,张女士的同事告诉她,顾客将未付钱的洗面奶放在一处货架上。因赠品价值十几元,张女士打算前去追问赠品的下落。在一楼水产区,张女士找到二人,陈强称洗面奶放在了卖方便面的货架上。就是否归还了赠品,双方发生口角。吵着吵着,张丽突然拿起购物车里的生姜向张女士砸去。张女士转身打算乘扶梯回二楼,刚走到扶梯上,陈强追了上去,张丽也同时上前殴打张女士。闻讯赶到的超市工作人员将双方拉开,并带到保安室,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
18日上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朝阳路派出所以结伙殴打他人和阻碍执行公务,对陈强和张丽分别做出拘留5日和1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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