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李晓明 陈霞 实习生 邓研婷 报道: 高速民警在录入一辆超速违法车辆时,发现车牌号有嫌疑。民警调出该车出入ETC通道图片,结果发现该车使用了变造号牌。10月25日,十堰高警竹山大队查处了这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25日下午,十堰高警竹山大队民警对电子抓拍的交通违法进行录入时,发现一辆超速行驶的牌照为鄂CXX107的白色奥迪车的车辆信息有误,通过交管综合平台查询,平台中无该车车辆登记信息,该车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随后,民警针对电子监控抓拍的违法图片进行细致分析,发现该车牌号的最后一位数字“7”的颜色、字体、间距有异常,便使用全国公安综合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只有鄂CXX100的车辆信息与抓拍照片相符。
为了进一步锁定证据,民警立即赶到麻安高速竹山收费所调取该车的通行记录,发现该车通过ETC通道驶出高速公路时,ETC收费系统显示该车的车牌号为“鄂CXX107”,但ETC登记信息上的车牌号为“鄂CXX100”。该车存在变造机动车号牌、超速行驶的严重违法行为。
目前,高警竹山大队已将此车的违法行为录入到违法处理系统。按规定,使用变造号牌的将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该车还存在超速51%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