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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县人易某,好逸恶劳,因无钱消费,竟干起了缺德事,流窜湖北、江西等地夜盗骨灰盒,然后敲诈勒索公墓管理处钱财,以满足自己的挥霍。易某在南昌翡翠岭园林墓地盗得骨灰盒实施敲诈时,被警方通过定位技术抓获。
男子屡次夜盗骨灰盒敲诈公墓管理处
易某,湖北郧县人,平时好逸恶劳,由于找不到工作,竟萌生夜晚去公墓盗窃骨灰盒,然后实施敲诈的想法。2011年6月,易某窜至湖北省黄石市马鞍山公墓,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开公墓的墓碑,盗窃四个骨灰盒。然后打电话给公墓管理人员,要求对方打20000元现金到其账户上,否则就不告知骨灰盒藏匿的地点。
公墓管理人员接到电话后,为了赎回骨灰盒,无奈将20000元现金汇入易某指定的银行卡内。易某收到钱后,将骨灰盒的藏匿地点告诉了公墓的管理人员。
见来钱这么容易,易某一发不可收拾,2011年7月,易某窜至湖北省麻城市第二公墓,采取同样的方式盗取了三个骨灰盒。不过,易某未找到第二公墓管理人员的电话,故未拿到赎金。2011年8月初,易某窜至湖北省赤壁市白鹭林公墓,盗取了四个骨灰盒,以同样手法敲诈了公墓管理处5000元。
南昌警方通过手机定位抓获嫌犯
2011年8月中旬,易某又窜至南昌市翡翠岭园林墓地,采取同样手法盗窃了四个骨灰盒,随后电话告知墓地管理人员骨灰盒在其手中,并要求对方给30000元,否则就不会告知骨灰盒藏匿地。公墓管理员与易某讨价还价后,约定26000元赎回被盗骨灰盒。
9月1日,翡翠岭园林墓地管理员先通过银行汇给易某10000元,易某收到钱后认为太少,没有告知被盗骨灰盒藏匿的地址。次日,公墓管理员通过银行再次汇给易某5000元。易某收到5000元钱后,认为公墓管理人员“不守信誉,缺乏诚信”,仍未透露骨灰盒的准确位置。根据这几个回合的电话联系,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准确锁定了易某的藏身之处,赶赴湖北襄阳将易某抓获归案。
日前,新建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易某敲诈勒索公墓管理处51000元,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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