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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0日开始,房县电力局电费交纳不收现金,强制要求办卡,也不给发票,也没有起止码度数。否则将停电,完全是霸王条款,对于县里年龄大的人员实在是不方便。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为:我公司为方便客户缴纳电费,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通电费代收业务,用户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办理电费代收业务的用户,可留下手机号码,每月会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客户用电情况,还可以到营业厅或拨打95598服务热线查询电量电费,发票可以到营业厅打印。为了你公司收缴电费的便利性,而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选择权,实在是太霸道。
你们请银行代扣代收电费最大的好处就是减少了你公司收费窗口的工作量,预存代扣代缴电费,相当于大家提前把钱交给供电公司保管你们去赚息差。说的倒好听,电费电量会以短信方式通知到用户手机,听说这个短信通知每月3元的信息费,一年下来36元,这个信息费由你公司承担吗?
现在各行各业在中央政府承诺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在尽量做到更好的便民利民,试问十堰供电公司取消窗口收费,施行银行代扣代缴,制定的政策是在开倒车吗?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开通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代扣代缴电费是社会发展的进步,但是进步归进步,你不能把消费者原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给剥夺了啊?在银行代扣代缴电费这个问题上,老百姓有权利自主选择窗口缴现金,或是预存银行账号,银行代扣代缴。
事关十堰地区上百万人的切身利益,请管理员放行,谢谢!希望十堰供电局的工作人员认真上报我的意见建议,及时更正这种不便民利民的惰政!如不妥善处理解决,我将致电:国家电网湖北电力公司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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