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法首次不罚 十堰公安推行人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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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 21:0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出台服务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双十六”措施,其中包括推行治安、交通、消防部门对企业和项目的轻微违法违规“首次不罚”制度。



  据了解,“双十六”措施指的是十堰市公安局制定的《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和《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六条措施》,已于5月21日下发县、市、区,新措施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十堰市公安机关在“双十六”措施中承诺,治安、交通、消防部门对企业和项目的轻微违法违规“首次不罚”,而以当场纠正、教育引导为主,通过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现场指导、专人督导等形式督促整改。
  十堰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孙乃敏介绍说,违法违规案件仅限于涉及3个警种的行政案件,轻微是指初犯且非主观故意所为、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类型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轻微情形;这一措施的适用人群,将逐步从企业项目拓展到普通市民。
  “对那些故意钻措施空子、采取到不同地域故意违法违规的当事人,我们将一律依法给予处罚。”孙乃敏表示,十堰市公安局还将对一线民警进行严格考核,以避免民警滥用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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