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法官析理说法 少年知错服判

[复制链接] 0
回复
389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1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16:5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实习生 周海青 报道:“你们还很年轻,亲人们对你们充满了信心,你们一定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未来的生活一定更美好。”近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少年圆桌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审判长当场对两位未成年人析理说法。
去年7月2日凌晨,在十堰城区当汽修学徒的陈某、曹某(均为未成年人)伙同成年男子李某搭乘肖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市红十字医院附近三岔路口时,曹某望风,陈某堵住驾驶室门,李某持刀威胁,抢走肖某人民币200元、三星手机1部,并割伤肖某手指。同样7月6日凌晨,3人又以同样的手法抢走出租车司机母某现金640元及诺基亚手机1部。
庭审现场,审判人员、陈某、曹某及其家长等围着一张圆桌坐下(上图)。审判人员与陈某、曹某及其家长进行交流,详细了解两位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和受教育情况等,当听到陈某、曹某经常帮助邻居解决困难的时候,审判人员称赞不已。
随后,审判长对陈某、曹某说:“任何财富都是通过诚实劳动等合法途径获取的。我们相信你们的本质不坏,只是因为年纪小,辨别是非能力差,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才会因一念之差犯了错误。知错能改,还是好小伙儿,你们知错吗?”陈某、曹某点点头,表示认错悔过。
庭审结束后,法院依照《刑法》相关条例判决陈某、曹某犯有抢劫罪,分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陈某、曹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说将接受教育、改过自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辜负家长和法官的期望。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装修招标登记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