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工商局派工作组 跨越千里为消费者追回18万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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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16:32: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通讯员段江报道:近日,丹江口市消费者王先生来到丹江口市工商局三官殿工商所,专程感谢工商人员为他追回18万元货款。能为王先生追回货款,工作人员十分欣慰。这是该所有史以来为消费者追回的最大一笔经济损失款项。
原来,王先生2014年年底与江苏宜兴一厂家签订合同,购置了一台价值20万元的打桩机,机器收到后使用异常,厂家先后派人调试多次仍不能使用。于是王先生提出退货要求,此时距收货时间已过去一年半。厂家以机器被使用过,无法再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也不再接王先生的电话。花20万元买回一台无法使用的机器,王先生心急如焚,无奈之下只好到工商部门求助,希望能够找到解决办法。
由于此事涉及金额巨大又跨省区,三官殿工商所详细了解事件过程后上报丹江口市工商局。丹江口市工商局迅速安排工作组前往宜兴为王先生追讨货款。工作组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助下,几经周折找到厂家。在调解过程中,厂家坚称售后责任已尽,拒绝退货。工作组及时帮王先生收集整理证明机器收货后就不能使用的证据材料向厂家出示,并明确提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经过多天交涉,厂家态度逐渐转变,最终同意扣除2万元折旧费,退还18万元货款给王先生。至此,一起横跨千里、耗时近两年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异地商品时要选择正规商家,注意保存相关购货凭证,收到商品应验货无误后再付款,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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