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湖北省郧西县王某不仅发生了交通事故,还潜行到县交警队将扣押的事故车辆偷偷开走,构成了转移依法扣押财物的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经查,12月初,王某某驾驶自己的四轮小货车,因操作不规范,与迎面而来的一辆轿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双方车辆损坏严重,交警到场勘验后,依法扣押了王某某的车辆。当时王某某很配合交警的工作。但是正在民警进一步调查原因和进行损坏鉴定的时候,王某某在家按捺不住,于18日白天,趁交警不注意,偷偷将扣押在交警队后院的车辆开走,当日即被民警查获。
因构成转移依法扣押财物的违法行为,王某某被郧西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于22日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