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局获悉, 十堰市201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市劳动就业局失业保险管理科8119663。
据悉,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提高就业质量,2012年10月,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出《湖北省实施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办法》,决定在全省对就业稳定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结合 十堰市实际,今年1月,市人社局下发稳岗补贴实施办法,标志着十堰市稳岗补贴工作正式启动。申报稳岗补贴的单位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2012年度没有人员失业;三是按规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提升职工技能。
此次稳岗补贴拨付首次实行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额挂钩的激励机制,即按参保单位2012年度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占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拨付。共分四个档次:达到1%、0.8%、0.6%和不足0.6%的,分别按其2012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40%、30%和20%予以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