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温费偏低 ,将重新调整高温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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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04:4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按照我省高温津贴标准规定,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35℃以上高温天气仍在室外作业的劳动者,每人可获每天8元的高温津贴,37℃以上暂停室外工作,津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不计入最低工资。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0多个省份发放高温津贴。其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从4月至10月,有7个月;重庆、广东、福建3地为5个月;浙江、江苏、山东、天津、陕西等地是4个月。津贴金额方面,有不少省市已按月发放,有每月200元、150元的;按天发放的,多数也为每天10元。相比较,我省的标准为每天8元,发放3个月。标准确实偏低。特别是武汉,高温时间长,发放时间相对较短。



各地高温津贴标准
省份发放金额时长
上海200元/月4个月
北京120元/月3个月
浙江200元/月4个月
天津93.8元/月4个月
广东150元/月5个月
江苏200元/月4个月
福建5-8元/天5个月
山东120元/月4个月
重庆5-20元/天5个月
湖南150元/月3个月
河南10元/天3个月
陕西10元/天4个月
山西10元/天3个月
海南10元/天7个月
江西120元/月3个月
湖北8元/天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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