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将业主水电费上交并失联 70余户居民被停水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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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0 05:0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见习记者 王华 报道:
“物业公司收了我们的水电费,却不及时交给水电所,导致我们小区的居民被停水停电。”昨日,红卫宝岭佳苑70余户居民遇到这样的烦心事。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物业拖欠水电费后失联 ,导致该小区 70余户居民被停水停电。
居民:水电费交了却被停水停电
昨日上午,家住红卫炉子沟路28号宝岭佳苑的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70余户居民家中的水电被停了,物业也联系不上了。
“我们小区的水电是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供应的,以前业主都是先把水电费交给物业,然后由物业转交给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宝岭佳苑一位业主告诉记者,现在物业(由十堰欣雨置业有限公司下设)没有将他们的水电费交给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这才导致停了水电。
据小区居民介绍,他们一般每月15日、30日在物业处给水电卡充值,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在每季度末向物业收取当季水电费。但今年物业收取居民水电费后,没有将费用交给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导致业主被停水停电。
水电所:物业欠费4万余元
“宝岭佳苑物业从今年开始,就没交过水电费,已经欠费4万余元。我们没办法继续亏损下去,所以就停了宝岭佳苑的水电。”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康所长告诉记者,早在4月中旬,他们就曾停过宝岭佳苑的水电,但当时村委会在协调此事,所以暂缓对该小区的水电限制。
记者获悉,宝岭佳苑的物业与开发商是一个老板,居民用的是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的转供电。2014年11月1日前,小区物业向居民收取的电费为0.62元/度,而水电所与宝岭佳苑物业签订的供电协议为0.76元/度。按照宝岭佳苑每季度的用电情况,物业每季度要亏损近万元。虽然2014年11月1日后改为0.8元/度,但仍弥补不了物业之前多年的损失。    
“之前物业每季度的亏损金额没有人及时出资填补,长期以来造成巨大的资金缺口,从而导致现在物业即使收了居民的水电费,也没有足够的资金交给我们。”康所长告诉记者。
村委会:协调半个月未果
炉子村村委会负责人罗伟表示,村委会半个月以来一直在努力协调此事,但未达成解决方案。
“村委会通过账目核查发现,宝岭佳苑物业除欠水电所4万余元的水电费外,70余户居民今年交的3.86万元水电费,也被物业卷走。”罗伟告诉记者,针对现在这种情况,村委会希望小区居民先行支付物业欠下的4万余元水电费,使家里通上水电后,再通过法院起诉,讨回损失。
目前,宝岭佳苑物业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村委会也曾几次联系市房管局物业科,并召集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以利用目前整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公司拖欠水电费的问题。”罗伟告诉记者,但居民觉得是物业欠了水电所的费用,所以应由水电所主导追责物业,而不是由业主委员会起诉,从而对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存在分歧,导致向法院起诉事宜迟迟未推上日程。
支招:业主应向物业追责
记者就此事咨询国网北京路供电营业厅负责人李卫军。他说:“若按照供电部门户表管理方式,居民用电直接与供电营业厅对接,就不会存在这种情况。”李卫军说,宝岭佳苑居民用的是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的转供电,系物业(即开发商)自行安装、自制电卡,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并未与小区居民每家每户建立合同关系,因此应由业主主导向物业追责。
东风公司24厂水电所表示,欠款必须到位,我们才能给宝岭佳苑通水电。
截至发稿前,记者仍未联系上宝岭佳苑开发商及物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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