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结伙在十堰城区专偷摩托 法院一审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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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6:46: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方元 实习生 周亚晖 特约记者 陈双 通讯员 陈良计 报道:郑某、赵某、宋某等6名老河口市男子,盯上十堰市某小区停车棚,一夜盗走5辆摩托车。近日,茅箭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6人有期徒刑。同时,收赃的杨某、张某也被判刑。
2011年12月14日晚,东风公司51厂家属区自行车棚内,一夜之间被盗摩托车5辆,涉案价值2万余元。警方经缜密侦查,锁定一个6人组成的盗窃团伙,该团伙成员均为老河口市人,专门偷盗摩托车转手倒卖。
警方同时查明,今年1月7日凌晨,该团伙在丹江口市三官殿镇盗窃一辆摩托车;2月27日晚,该团伙在竹山县城盗窃3辆摩托车。
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成员动手前会事先踩点,盗窃时善于伪装,互相打掩护,盗窃得手后有专人开一辆货车接应。郑某等人将盗窃来的摩托车低价销赃给杨某、张某。
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某、赵某、宋某等6人构成盗窃罪,杨某、张某两人明知是赃物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郑某等6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6年半不等,判处杨某、张某有期徒刑1年、拘役3个月缓期执行,并各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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