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28岁男子出狱一月谋新职 贼心不改又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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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7 09:3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段吉雄 通讯员 戚伟 报道: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还被法院判过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3月15日,东岳警方经过布控,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潘某抓获。
今年28岁的男子潘某是郧阳区五峰乡人,初中毕业后四处打工,其间染上盗窃恶习,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多次。去年4月,潘某因为盗窃被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今年2月,潘某出狱,在家里过完年便来到十堰城区,在大岭路一菜馆谋到一份差事。3月7日,潘某正式上班。
干了两天后,潘某无意间发现老板每次收到客人钱都随手放进一个抽屉,然后随便整理一下便丢进旁边的手提包,便起了贼心。3月9日上午,潘某发现老板出去买菜,提包放在桌子上,店内另一名同事在厨房忙碌,便从提包里抓起一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从饭店后门跑了。
跑到无人处,潘某把偷来的钱数了一下,一共2800元。随后,潘某拿着偷来的钱住宾馆、上网,很快挥霍一空。
东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潘某的活动轨迹进行分析,并锁定了他的落脚点。3月15日,民警在十房路口一饭店将正在吃饭的潘某抓获。
目前,潘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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