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男子盗窃他人手机深陷自责 次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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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7 16:06: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上官鹏 李雯婷 报道:今年28岁的男子李兵(化名)偷走他人手机后心生悔意,陷入了深深的自责。21日,李兵在派出所门前徘徊了两个小时,最终决定自首。
李兵在我市一家企业上班,20日上午,他去一客户处谈生意,临走时发现一间办公室的门大开着,屋里没人,桌上放着一部手机。李兵头脑一热,走进办公室拿走了手机。
作案后李兵迅速逃离现场,将手机拿到邮电街,以120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手机贩子。
在此之后,李兵的脑海中一直浮现出手机主人焦急寻找手机的场景。李兵后悔了,觉得不该偷别人的手机,并为此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可手机已经卖了,想还给手机主人已无可能。想到这里,李兵更加自责。经过深思熟虑后,李兵决定自首,他觉得这是唯一的解脱方法。
21日下午3时,李兵来到朝阳路派出所门前。脚刚踏进派出所大门,李兵又怕了。他担心万一自首后被警方拘留,不仅会丢掉工作,还会让同事知道他盗窃这件事。
就这样,李兵在派出所门口徘徊了两个小时。直到下午5时许,一位民警见李兵一直在派出所门口徘徊,便问他有什么事,李兵这才向民警道出了自己的心事。
虽然李兵有盗窃行为,但因其有自首情节,态度良好,民警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后,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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