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张银行卡 女大学生取走9000元

[复制链接] 0
回复
333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1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8-20 21:2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王洁 报道: 取钱时发现柜员机里有一张卡,卡里有一万多元钱,女大学生婷婷(化名)便偷偷取走卡里的9000元现金。11日,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了这起信用卡诈骗案,涉案女大学生婷婷投案自首,并退还赃款。
3月26日14时许,市民李女士到北京路一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钱,取完便转身走了,银行卡被遗忘在了自动柜员机里。恰好此时17岁的婷婷也到这台柜员机上取钱,当她准备将银行卡插入时,发现柜员机里还有一张银行卡。婷婷说,当时她下意识地点了一下查询余额,发现卡里还有13000多元钱。
“这几天刚好缺钱,何不取点用用呢?”婷婷没多想,便连续点了3次“3000元”的取款键,不一会儿自动柜员机便“吐出”了90张百元大钞。取出了9000元后,婷婷有些害怕,便将这张银行卡退了出来,而后用自己带的银行卡又取了500元。在回家的路上,婷婷将捡到的这张银行卡扔进了路边的一个垃圾箱。
3天后,李女士才发现银行卡不见了,去银行一查,发现卡里少了9000元,她随即向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警。
民警通过查看监控和摸排等前期工作,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婷婷。在扎实的证据和民警的政策攻势下,4月11日婷婷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还了全部赃款。
据婷婷交代,当时她是拿母亲的银行卡去取生活费的,没想到遇到了这件事,取完钱后,她当天下午便去邮电街花了2800多元买了一部手机,而后把剩下的钱存到了自己的银行卡里。面对民警,婷婷连称后悔,说自己是一时头脑发热,才会顺手牵走他人的钱财。
鉴于婷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主动退还赃款,并得到受害者李女士的原谅,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最终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决定对婷婷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并建议检察院不予起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装修招标登记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