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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曹茂玖 孙号报道:十年来,没有尽到做丈夫的义务,也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职责,竟连儿子的结婚仪式也未露面。9月6日,郧西县法院河夹法庭依法缺席判决原告穆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郧西县河夹镇村民王某与穆某自小相识,1987年5月,两人建立恋爱关系,次年10月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1989年9月,穆某生育一子。王某与穆某婚后感情尚好,自1997年两人分别外出赴异地打工后, 夫妻感情渐渐出现危机。2002年3月,夫妻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后来,王某撇下穆某母子外出不归,穆某只好带着未成年的儿子艰难度日。2011年11月,穆某独自操办了儿子的婚事,但王某始终没有露面。事隔不久,穆某提起离婚诉讼。
法庭经审理认为,王某抛家弃子,违反社会道德,分居满十年,没有尽到做丈夫、做父亲的职责,穆某与王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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