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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见习记者 张雯 报道:
时值招聘季,不少大学生开始走出校园找工作。这不仅是自我价值的肯定,也是自力更生、丰衣足食的物质保障。但最近,十堰一位应届毕业生小杨却正为违约金而烦恼。
现象:
多数大学生不清楚协议内涵
小杨是土生土长的十堰人,目前就读于武汉一所二本大学,还有半年即将毕业。“大四实习时,老师就再三强调,参加论文答辩时一定要把‘三方协议’交了,这是直接与个人档案和毕业证挂钩的。”去年下半年,为了顺利拿到毕业证,他与武汉一公司草草签订了“三方协议”。
今年年初,小杨在父母的劝说下回到十堰,参加了十堰某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没想到被成功录取。因此,小杨决定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三方协议”。但在索要“三方协议”时,对方称小杨系违约,如执意要回协议,则需支付3000元违约金。
“后来我找学校帮忙协调,也是没有结果。”小杨说,虽然解约是因为自己个人原因,给企业带来影响,但是自己还是想进入事业单位工作,这关系到自己以后的前途,肯定要坚持的。
十堰某高校就业办的负责人说,现在有很多大学生并不清楚“三方协议”的内涵,有些学生仅仅认为这是给学校完成的任务,抱着敷衍了事的态度草草签约,一旦发生纠纷,才追悔莫及。
提醒:
签订“三方协议”需谨慎
记者了解到,应届毕业生口中的“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校和单位三方签订。
为避免应届毕业生毁约造成损失,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在就业协议上事先约定违约金,而很多违约金的数额还很高。虽然在毕业季会有很多入职机会,但为了有个工作“保底”,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不在这样的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目前,毕业生解除“三方协议”的问题已成为盘桓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者之间的一大难题。从学校角度而言,“三方协议”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重要参考,学校会根据协议书发放派遣证并转递毕业生档案。学生一旦违约,意味着学校声誉受损。
对用人单位而言,毕业生解除“三方协议”或多或少也要承担损失。十堰一家私企的人事专员坦言,为招聘到优秀大学生,企业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岗位设置一般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个人提出解约,就意味着又要重新招人”。
对此,有关专家提醒: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前一定要谨慎,注意了解自身与用人单位的权益、职责关系,了解协议期限等细节,以免出现签“三方协议”后违约问题,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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