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扮学生 混入高校食堂偷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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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3 20:1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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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孔令学 通讯员 游莉 报道: 38岁的襄阳男子陈某,游走于全国各地的高校食堂,将自己装扮成学生模样,专偷就餐学生的手机,仅在十堰一高校内就作案20起。去年年底,陈某被十堰警方抓获。昨日,经过警方的大量思想工作,陈某及其家属同意赔偿所有被盗的学生1.5万元。
2015年3月9日下午5点半左右,正值放学时间,十堰一高校女生小霞在学校食堂买完饭后回到寝室,准备拿手机打电话时,发现放在上衣左边衣兜里的手机不见了。随后,小霞将情况反馈给学校保卫部,保卫部立即报警。
接警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扒大队民警与该校保卫部人员一起,调取了食堂内的监控录像。根据监控发现,小霞进入食堂后一边玩手机一边排队等候,此时一位学生模样的男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手里拿着2本书,站在小霞身后。临到小霞买饭时,她将手机放进了衣兜里,男子故意贴近小霞,并乘机将其手机偷走。作案成功后,男子立即将手机关机,然后离开了现场。
反扒民警根据监控一路追踪,发现该男子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宾馆里,当民警赶到时男子已经离开了宾馆,且其登记开房时使用的身份证并非本人身份证。后民警经调查得知,该校一共有19位学生的手机在那段时间被盗。
经过分析,反扒民警认为该男子是惯偷。随后民警一路追查,发现该男子乘坐大客车去了襄阳,后在襄阳警方的帮助下,民警确定男子姓陈,今年38岁。通过查询得知,陈某劣迹斑斑,足迹遍布河南南阳、济源,陕西汉中、咸阳,以及我省荆门、随州等地,且作案对象均为高校学生,2009年和2011年曾两次因为盗窃被判入狱。
由于陈某行踪不定,反扒民警一直没有掌握陈某确切的居住地。2015年12月14日,反扒民警得到线索,陈某再次出现在十堰一高校。民警立即前往该校,在学校食堂将陈某当场抓住,并从其衣兜里搜出一部已经关机的手机。
将陈某带回反扒大队后,民警发现他是一位聋哑人。经查实,陈某仅在十堰一所高校内就作案20起,每次盗窃成功后,他便将盗窃的手机带上,乘坐大客车返回襄阳销赃。陈某交代后,民警对这些案件一一进行了核实,并重新确定证据,截至4月中旬,所有案件被核实完毕。但因此时陈某已将手机全部卖掉,无法追回,民警又做陈某的思想工作,并联系陈某的家属进行劝说。昨日,陈某以及其家属同意赔偿所有被盗的学生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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