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朋友借钱不成 将对方钱包内300元现金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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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2 08:3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通讯员 鲍娓娓 王兴 报道: 一男子向朋友借钱不成,竟趁朋友不备,将对方钱包内300元现金盗走,不仅断送了友谊,还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9月11日12时许,东岳公安分局南区派出所接到市民戴先生报警,称其放在柜子里钱包内的3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据了解,戴先生在东岳路经营一家美发店,平常将钱包放在店内的121号储物柜里,可当天中午他打开柜门后发现钱包内的300元现金不翼而飞。
经勘查,民警发现储物柜的柜门并无撬动痕迹,初步判断是熟人作案。这时,戴先生向民警提供了一条线索:上午11时许,其朋友陈某来找他借钱,但他未答应,陈某在店里待了一会儿就走了,且陈某手中有美发店储物柜的钥匙。
通过调取店内监控视频,民警分析陈某有重大嫌疑。就在民警决定传唤陈某时,发现他不见了。经过多日摸排,10月9日,民警在张湾一网吧将陈某抓获。
据民警介绍,家住竹山的陈某无业,前科累累,在十堰没有落脚点。此前很长一段时间赖在戴某的店内度日,为人好吃懒做,经常向亲戚朋友借钱。9月11日11时许,陈某又来到戴先生的店里借钱。因店里生意不景气,戴先生便委婉地拒绝了。11时30分许,趁戴某在大厅给顾客理发,陈某来到洗发池旁的储物柜前,用之前住在店里时戴先生给的钥匙将121号储物柜打开,将黑色皮夹内的300元现金偷走。随后,陈某躲在城区一网吧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直至10月9日被抓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因盗窃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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