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两车相撞引六案 法官调解一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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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09:0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陈琳 李慧 报道:日前,两车相撞造成6人受伤从而引发的6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同一天在竹山县法院田家法庭圆满解决。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这6起纠纷的8名当事人分别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1年7月,黄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236省道从竹山县官渡镇向该县城关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竹山县上庸镇某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钱某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小型客车翻到路外、车上5名乘客与司机钱某某均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黄某某、钱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车上乘客不负责任。黄某某驾驶的货车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后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5名乘客先后把钱某某、黄某某和某财产保险公司诉至法庭,钱某某也把黄某某和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由此引发了6起纠纷。
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众多,且不少当事人因受伤住院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为了让伤者尽快得到赔付,安抚当事人及家属的情绪,该6起纠纷在法庭陆续受理后,办案法官作了大量的庭前释明工作,耐心地解答各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提出的疑问,并详细向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为彻底化解该起事故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不留 “后遗症”,办案法官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力促该6起纠纷均圆满解决。通过开庭审理,办案法官对基本案情有了全面详细的把握。鉴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经过及责任划分都不持异议,办案法官把工作重心放在损失计算和赔偿比例划分上。经过庭审质证,对原告方的损失进行了核算,在此基础上把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原则等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了耐心的阐释,并从情、理上进行悉心疏导。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促使6起纠纷的当事人同日分别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多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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