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工资被扣,田某持铁棍将车间负责人的轿车车窗砸碎。田某不仅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还可能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26岁的田某是黄龙镇人,一个月前到武当路一家汽车涂装厂从事喷漆工工作。1月15日,田某到厂里结算工资,车间负责人陈某认为田某在日常工作中不服从管理,单位统一加班时田某总是不参与等,故应从其800余元工资中扣除400元。
听说要扣钱,田某十分生气,两人为此发生争吵。争执中,田某大喊“钱我都不要了”,随手抄起地上一根铁棍,冲向陈某停在院内的小轿车,将这辆购买仅半年的轿车前后挡风玻璃以及驾驶座前后车玻璃全部砸碎。
接警后,武当路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田某带回派出所。田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据相关汽车销售商家初步鉴定,陈某被砸轿车的损失约7000元,目前详细鉴定正在进行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田某或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这一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