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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玉国 通讯员 陈锦明 黄琴 童德荣 李艳报道:前几年,在郧西县有一个涉黑、涉恶、涉赌犯罪团伙。去年5至8月,十堰公安机关先后将该团伙38名成员一网打尽。昨日上午,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该团伙38名成员在张湾区法院出庭接受审判,检方共对该团伙成员作出9项罪名指控。
昨日一大早,张湾区法院大门前拉起长长的警戒线。8时25分,一队警车将38名被告押运至法院。“由于涉案人员较多,这次我们共抽调60多名法警来负责安保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罗德贤介绍说。
8时40分,庭审正式开始。戴着手铐的杨某等38名被告人被法警押至法庭。4名公诉人员面前,近10本笔录等证据材料堆了差不多有20厘米高。坐在辩护席上的辩护律师,也有近30人。紧接着开始的被告人身份信息核对环节,审判长就花去了近50分钟时间。检察官宣读的一份起诉书,更是长达23000多字,整整34页。
据了解,今年41岁的杨某是地道的郧西人,同时他也是该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此前已经因为犯有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两次被判刑。
早在1991年前后,杨某便因“敢于动刀子”在郧西县的小混混中“名声大噪”。从2006年开始,出狱后的杨某仍旧不思悔改,先后通过各种手段拉拢社会闲散人员至自己手下充当“小弟”。之后,这个以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渐成形。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该团伙不断在郧西县境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甚至非法开设赌场。
截至2012年8月团伙所有成员被陆续抓获前,该犯罪团伙共有38名成员。
由于涉案人数多、涉及案情复杂,法庭决定分罪名、分事实进行调查审理。首先进行的是对该团伙聚众斗殴罪的审理。
“我认罪。”面对公诉机关的第一项罪名指控,团伙主要成员杨某首先作出肯定的回答,戴着眼镜、身材不高的他看上去很平静。在之后进行的针对每一个团伙成员的审理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大多表示认罪。
对于该犯罪团伙成员,公诉机关共作出9项罪名的指控,其中包括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
据了解,此案将在张湾区法院连续审理3天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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