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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十堰市“第四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议中心隆重举行。伍昌云等10名同志被授予十堰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称号。市委书记周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维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世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贺盛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钟芝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康荣,副市长张慧莉,市政协副主席杨立志等出席颁奖典礼并为获奖者颁奖。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单位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涌现出一大批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典型,有力推动了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十堰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十堰广播电视台、十堰日报社联合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经过基层推荐、审核公示、群众投票、评委会评选等程序,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授予伍昌云等10名同志为十堰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称号,授予王传军等10名同志为十堰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
此次表彰的十堰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有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赵同虎、伍昌云、杨思孝;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肖玉萍、徐航;助人为乐道德模范侯强、甘龙宝;诚实守信道德模范郭元洲、李云;见义勇为道德模范龚庆平。同时,还对十堰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邹桂芬、陈伦顺、王传军、刘晓亮、刘学举、刘情厚、柯玉楚、李孝芝、赵瑞、周丽10位同志进行了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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