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查处两起“富人超生”案 分别被补缴10余万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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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20:4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郧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局查处两起“富人超生”案,依法征收了社会扶养费。

今年春,针对“富人超生”规避执行难题,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局开展“反规避执行查结案活动”。被执行人常某、吴某夫妇违法生育第三胎。县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经多次查询,无存款。经做工作,吴某申辩无执行财产,将压面店所得的角、分零钱凑交法院。法院认真分析后,决定于3月20日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搜查中发现家中有以他人名义存款的存折2个,存款额十余万元。法院对名义存款人迅即进行调查,存折人为吴某舅父。其舅父不能自圆其说,最终道出真相,并协助法院做好吴某夫妇工作,吴某夫妇8月28日将103000余元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清。

被执行人魏某、李某夫妇违法生育第三胎,从怀孕第二胎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二人一直同居,共同经营打字复印业务,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经查询无存款。该夫妇接到法院执行裁定后,以双方已经离婚,案中的二孩及三孩并非双方所生为由,拒绝履行。法院对其打印店及住所搜查后,发现有以李某名义存款的存折1个,余额3000余元,另有登记在高某名义下的房产证一本。经询问得知,李某为被执行人姐姐,高某为魏某母亲,高某家住农村,年龄 80余岁。房产登记及李某存款时间均在计生部门立案调查之后。李某的存折显示的一笔支取金额为36500元,时间恰巧在法院送达执行裁定的当天,疑点突显。法院组织办案人员以调查假离婚、房产买卖、银行账目往来为突破口,三个办案小组通过走访群众,调取医院产科资料、银行账目查询、银行取款凭证上的签名笔迹辨认,购房资金收付情况核对,有关单位在其门店打字复印费结算情况调查,真相大白。在实证面前,魏某、李某承认弄虚作假行为,缴纳了10余万元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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