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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陈敬明 通讯员 温飒 实习生 谢子譞 报道: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经过环保局、公安交管局两部门共同努力,确定6965辆黄标车列入城区限行范围,7天后,市公安交管局将再次启动对黄标车中心城区闯禁令抓拍工作。
据悉,十堰在8月20日启动黄标车、无标车中心城区闯禁令抓拍工作。因相关部门数据库不一致等原因,抓拍工作暂停。
抓拍工作暂停后,市公安交管局立即与市环保局协作配合。市环保局按照相关标准,对省交管局下发的黄标车库中的车辆信息逐一甄别,其中登记车辆型号信息完整,通过系统查询即可判定的有6965辆,将作为第一类黄标车进行公示;车辆信息不完整,系统无法查询,依据注册登记时间判定的有1884辆,将作为第二类黄标车进行公示。
今起,市公安交管局和环保局对确定的两批黄标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网络电话,并结合新媒体“十堰交警微信”进行广泛宣传,第一类6965辆黄标车一周后,再次启动黄标车中心城区闯禁令抓拍工作;第二类黄标车一月后,启动黄标车中心城区闯禁令抓拍工作。黄标车辆号牌信息发布在市交管局、市环保局的官方网站上,供车主随时查询。
同时,交管局也提醒:对有异议的车主提供申诉渠道,第一类车主可直接登录环保部机动车网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确认,如仍有疑问可带相关证件,于今日起5日内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朝阳中路9号市环保局5楼503室)核对;第二类黄标车中,汽油车具备电控喷油发动机、三元催化装置、氧传感装置;柴油车具备电控喷油发动机的,今日起25天内,车主有异议可申请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复查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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