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业务员侵占160余万公款养情妇 逃亡14天十堰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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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 05:1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陶继东  实习生 陈晓龙 报道:为给情妇买高档轿车,四川男子刘某利用在北京某公司当业务员的便利,将公司161万货款挥霍一空后潜逃。没想到,在逃亡14天后,11月2日,在十堰一旅馆里,被人民路派出所抓获。
11月2日上午10时许,人民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网上逃犯刘某逃至十堰市后入住在火车站某宾馆8028号房间。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实施抓捕。
当民警到达宾馆进入房间后,房间却空无一人。民警到服务台询问,客服表示登记入住8028号房间的客人确实姓刘,不过此人已经离开宾馆。得知民警来意后,另一名服务员告诉民警,住在8028号房间的客人并没有离开,而是住了一晚后又换到了8217号房间。
现场布控后,民警赶到8217号房间,将房间内一男一女控制。在验证身份后,发现其中一人便是逃犯刘某,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经过审查,刘某对侵占公款一事供认不讳。
经查,现年49岁的刘某是四川省资阳市人,曾在北京一家建筑材料公司工作,老家有老婆和两个儿子。长期在外打工,耐不住寂寞,在北京工作期间,刘某和徐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刘某在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期间,利用担任业务员的职务之便,先后4次从业务客户手中,将该公司161万元货款卷走,供自己和情妇挥霍,并为情妇购买了3辆轿车。
今年10月22日,北京市平谷县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进入侦查程序,因刘某一直外逃,随后被列为网上逃犯。刘某外逃时经常更换地方,一家宾馆他不会住两晚,即使是住同一家宾馆,他也绝不会在同一房间住两晚。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聪明的猎手,他没想到逃到十堰市,刚住一晚就被警方抓获。
目前,刘某已被送往十堰市看守所羁押,等待移交北京平谷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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