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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刘爽 通讯员 刘文 报道:擅自将临时仓库改建成五层楼的住宅,对外销售过程中,黄某采用欺骗手段,一房多卖,诈骗多名被害人40万元。近日,黄某以犯合同诈骗罪被张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4 r) K" N$ P( H7 t+ h黄某本是市内一家工贸公司的法人代表。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黄某通过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擅自将公司的临时仓库改建成一栋五层11套的住宅楼。在对外销售时,黄某为了支付外欠的高利贷房款,采用欺骗手段,一房多卖、多抵。2008年12月8日,黄某将该楼301室以9.8万元卖给曹某,2009年3月25日又以5万元抵押给鲁某。在2009年1月3日,他将该楼202室以4万元抵押给王某,同年3月25日又以12万元卖给赵某。在2009年初,黄某以相同的方式将401、402室、501室卖出去。最多时,黄某将一套房子同时抵押给3个人。* W1 g. p9 h. X) j1 q7 a
一房多抵、多卖很快被发现,2009年5月8日,黄某为躲债逃匿,直到2011年10月21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公安局抓获,并移交给十堰市警方。今年4月12日,张湾区检察院将黄某的公司连同黄某一起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处黄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处罚金5万元;黄某犯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3年、罚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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