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树男子受到罚款200元补种5至10株树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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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00:1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27日,花果一严姓男子为摘猕猴桃,用锯将一棵碗口粗的树锯倒,结果倒下的树将其腿砸骨折,民警、消防官兵及村民20余人在山里苦寻6小时,才将其找到抬出大山。昨日,林业部门对严某作出处罚决定:罚款200元,补种树木5至10株。

10月27日,花果47岁的男子严某独自进入花果蔡家村的大山中采摘猕猴桃。在大山深处一山腰上,严某发现一棵比碗口还粗的大树上缠绕着猕猴桃枝蔓,上面有很多猕猴桃。为了摘到猕猴桃,严某用随身携带的锯子将该树锯倒,结果倒下的大树将其右腿砸骨折,并将其压在树下。严某将树锯断,才将腿抽出来,并忍痛爬至山顶,在有手机信号的地方拨打电话求救。后经花果路派出所民警、消防官兵及当地村民共20余人6小时搜救,在山中将其找到,抬出山送进医院治疗。
市民纷纷谴责严某的行为,认为其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市民同时呼吁大家守护青山绿水,建设美好家园,共享来之不易的绿色福利

“锯摘桃”事件也引起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张湾区林业局随即立案查处。

昨日上午,张湾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特意赶到医院,对该事件进行相关补充调查。
根据本报刊发的图片,林业局工作人员确认被严某锯倒的是一棵枫树,严某砍树的违法行为属实。根据相关法规,张湾区林业局除了对严某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元,并在林业部门指定区域补种树木5至10株。  
严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右腿两处骨折的他躺在病床上愧疚地说:“希望大家以我为鉴,不要乱砍树,要保护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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