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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公开征集城市道路备用名称,命名思路要彰显“山水车”等地域文化特色。
为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彰显城市个性,促进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道路名称,以建立道路名称备用库,全面提高十堰市道路(包括街、巷、里)、桥梁、隧道等地理实体命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据悉,命名范围为城区范围内的路、街、巷、里、桥梁、隧道。命名思路:彰显武当文化的地理实体名称;彰显汽车文化的地理实体名称;彰显郧阳文化的地理实体名称;彰显“水”文化的地理实体名称;彰显传统文化的地理实体名称,道路命名应借助传统文化提升文化底蕴,体现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体现方位感的地理实体名称,即有较为清晰的方位,能体现地理方位特征,凸显方向感和指向性的道路名称。
命名原则:符合《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地名命名规定,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道路名称应通俗易懂,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生僻字和易产生歧义的字、词。禁止使用外来语、外文字母、外国地名、人名作为地理名称。一般不以企事业单位名称以及商品、商标名称作为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一般不以人名作为地名,禁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道路名称发至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联系电话:8117103 ,联系人:华艳女士,传真:8117103,邮箱:476840147@qq.com。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来稿请对所拟道路名称作简要说明,注明含义或寓意。征集截止时间11月20日 。征集结束后,将择优对一定数量的作者予以酬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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