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办案携汽油大闹法院 郧西男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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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23:4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通讯员 李思山 实习生 付海燕 报道:违章建房过程中导致他人受伤,为了阻止法院办案,他竟然用饮料瓶装满汽油到法院闹事。9月17日,郧西男子陈某被拘留15日。
陈某是郧西县城关镇人,2000年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其原宅基地上建砖混结构房屋一层。2009年春,陈某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加盖两层房屋,雇佣没有建房资质的刘某为其砌墙和粉刷墙壁。2009年6月11日上午,刘某在施工中被高压电击伤。陈某当即将刘某送往郧西县人民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救治。同年8月11日,刘某诉诸法院,经郧西法院一审判决:陈某和郧西县某公司各赔偿刘某损失的40%;陈某与郧西县某公司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某自行承担20%责任。
宣判后,陈某及郧西县某公司提出上诉,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陈某家庭困难,经法院做郧西县某公司的工作,陈某赔偿了40000元,剩余部分由郧西县某公司赔偿,该案执行完毕。2012年8月20日,刘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残助器费用27万余元。法院立案后,通知陈某到庭应诉。
9月17日上午,正值星期一院长接访,陈某到法院信访接待室大吵大闹,强行关闭接待室,并上前欲厮打法院工作人员。信访室执勤法警和其他信访人员及时上前制止,其他干警闻讯赶到,将其带到法警大队办公室,此时陈某又厮打法警,损坏办公室桌椅。
法院工作人员在对陈某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时,在他包里发现了两个绿茶饮料瓶,里面装满汽油。在接下来的调查中陈某妻子交代:陈某知道周一是法院院长接待日,于是提前一天在两个饮料瓶里装好了汽油,然后带着这些汽油到法院大闹,同时扬言要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报复。
目前,陈某已被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郧西县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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