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成遛狗场》引热议 网友呼吁遛狗带齐“三大件”

[复制链接] 0
回复
160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1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4 21:2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纪枫波 实习生 韦邦柳
23日本报A11版报道了五堰步行街等城区一些公共场所宠物狗随地大小便的问题。报道发到本报官方微博后,引起不少网友关注和评论。大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有关“文明遛狗”的好建议。
新浪微博@唱歌的小晓梦:不仅公交站台、广场绿化带、行道树、人行道上经常可以看到狗粪,小区绿地、楼道、甚至电梯里面也常常是“雷区”。最近两年养狗的越来越多。狗在公共场所留下的粪便引来苍蝇蚊虫,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确实该管管了。
新浪微博@百二河水:看了报道很有感触。广场、公园是人们休闲的地方,谁都不希望在散步的时候撞到“狗屎运”。我不反对养狗,但养狗也要文明,不能让狗随地大小便。是否能文明遛狗,直接反映狗主人的个人素质。
新浪微博@邹小满满满爱:遛狗时,要带齐三大件:“狗链、纸巾、钳子”。出门就牵好绳子,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上街的话手里绳子缩短点,特别是大型犬。出门可以装点便宜的卫生纸或者塑料袋捡“狗粑粑”。捡也有技巧,看见狗要拉了就把报纸赶快放到狗的pp下面,完了再用一个钳子夹起来,最后扔进垃圾箱。
新浪微博@木风:遛狗者应自行清理粪便,否则应该受到重罚。相关部门还可以效仿外地经验。比如《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宠物狗外出游玩时,主人应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规定:饲养宠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环境卫生。违反规定,影响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