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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方元 特约记者 陈双 通讯员 陈良计 实习生 周亚晖 报道:用银行卡透支消费,及时还款,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可是就是有人恶意透支银行卡,且拒不按期还款。尽管他最终补交了款项,但法院仍做出判决: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11年2月,46岁的黄某在农行申办金穗贷记卡,同年5月18日,黄某领到申办的金穗贷记卡,该卡信用额度为3万元。领卡当天,黄某令其公司财务人员持该卡在湖北友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刷卡透支消费2.8万元。
接近还款期限,发卡行多次电话催收,黄某就是不答理。今年2月黄某才还款500元。
农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立案后,黄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很快将本息全部还清。此后,十堰市农行信用卡中心也出具了书面材料,表示对黄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日前,茅箭区法院一审做出判决,黄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全部还清了本息,最终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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