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女法官徐红:群众称她是“贴心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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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10:2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黄 娜 通讯员 吴善勇
徐红是张湾区法院花果人民法庭副庭长。走上工作岗位后,她立志当一名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始终牢记“为民”二字,努力践行自己的誓言。
倾注心血 服务群众
参加工作以来,徐红先后担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在审判岗位上一干就是15年。她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被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虽然徐红从事民事审判只有一年半的时间,但她所审结各类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了91%,只有1件案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也没有因审判原因而引起上访、申诉、投诉和缠诉的。
2003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后,徐红开始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单独办案,2005年、2006年,她连续两年办理刑事案件数居全庭第一,2006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0件,创张湾区法院刑事审判新记录。
2010年10月,徐红服从安排调到张湾区法院花果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基层法庭案件多、人员少、离家远,但她没有丝毫怨言,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她发现,法庭辖区有部分偏远的乡村群众来庭咨询、诉讼不方便,就制作了“法官联系卡”发给辖区各社区、村、组、居委干部,公示了法庭、法官的电话,并建立“法官进社区工作制度”,积极采取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直接立案等便民举措。截至目前,共为200余名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协助14个社区调解矛盾纠纷。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她倾注了几乎全部的心血,总是以一个女儿、一个母亲和一个姐妹的心态去理解当事人,用热心、耐心和诚心去对待当事人。
换位思考  注重细节
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有的当事人偏信“权大于法”、“有钱能使鬼推磨”,挖空心思找人说情、送礼或者给法官独立办案施加压力。徐红自觉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经受住了多次权力、金钱、人情的考验。
在办案过程中,徐红善于从细节做起,换位思考。遇到当事人发脾气,她就耐心地倾听,在交谈中了解案情,寻找调解平衡点,使得许多矛盾纠纷在不知不觉的交谈中缓解了,最终得到合理的解决。
每次走进法庭,徐红就像一名训练有素且准备充分的裁判员走向足球赛场,凭借详尽的庭前准备、高超的调解技巧,不仅胜诉方称她为贴心人,就是败诉方也心悦诚服,有的事后还经常向她咨询法律知识,群众称她为“贴心法官”。
勤奋钻研  办好案件
日常工作中,徐红追求会办案、办好案。为此她不断学习,逐步探索,针对当事人的不同身份、不同职业和不同诉讼目的,巧妙地利用当事人的不同心理,总结了“赢得当事人信任,调解成功率高”、“用合适的开场白,消除当事人对立情绪”、“利用说情人巧借外力调解,化被动为主动”等一系列民事审判调解的途径与方法,搭建了一座为民、便民、利民的桥梁,她被同行誉为“调解高手”。正是凭着勤奋努力和不懈的追求,徐红很快成了民事审判的行家里手。徐红给同事们最深的印象就是:她善解棘手案件,再棘手的案子到了她手里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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