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中常受到别人帮助,六旬老人霍肇旗与刘志明一直心存感激,想留下器官回报社会。昨日,两人一同签下两份《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宣誓和公证自愿捐赠所有有用器官。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车城南路两位老人家中,“他1999年中风之后就患上了糖尿病,去年11月不小心摔伤,之后就瘫痪在床。”刘志明介绍道,自己和老伴分别来自上海和武汉,1989年定居 十堰,有两个儿子,现分别在上海和四川工作。“我身体也不好,前些年因病腿都不能动,多亏了好心人的帮助。比如前年他胯骨骨折,医院见我家条件有限,费用减免大半;邻居家一个小伙子,每周都来看望我们,帮我们做家务;楼下的邻居也常常给我们帮忙……”对于这些帮助,刘志明和老伴一直心存感激。“现在我们也为社会做不了什么贡献,就把有用的器官留给社会吧。”
当日,无法起身的霍肇旗在妻子的帮助下拿起笔,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上签下名字。随后,刘志明也签下自愿书。在工作人员询问自愿捐赠项目时,刘志明爽朗地表示:“只要是好的有用的器官,我们都愿意捐赠。”并在自愿书上注明自愿捐赠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全身大部分器官。
“我们早在2007年就有了器官捐赠的想法。这次签下了自愿书,也算了却多年心愿。”刘志明说,两个儿子也很支持他们的做法,签捐赠书前一天,还打来电话鼓励他们。她和老伴心里很坦然,什么都不图,只希望能帮到他人。
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 十堰自2012年开始执行器官捐献相关工作,目前已有30余人进行自愿捐赠人体器官登记,并成功实施8例人体器官捐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