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0元车费 竹溪县男子要了邻居的命

[复制链接] 0
回复
154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1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2-14 00:3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到邻居家索要100元的欠账,邻居跟他扯出10元的旧账。为此两人拳脚相加,他掏出一把刀将对方捅倒在地,致其当场死亡,他也为自己换来一个无期徒刑的惩罚。


汤某和王某是邻居,都住在竹溪县中峰镇。今年2月2日22时许,吃过晚饭后,汤某突然想起邻居王某还欠自己100元,就到王某家想把欠款要回来。


“你把那100块钱还给我吧。”在王某家坐了一会儿后,汤某说明来意。王某倒也爽快,直接从兜里掏出钱递给汤某。


“那你把上次坐我三轮车的车费也给我吧。”给过100元欠账后,王某不经意地说。


汤某顿时有些不高兴,掏出10元钱直接扔到王某的面前。两人因此对骂起来,紧接着又撕扯在一起。后来,王某的父亲王某某也加入其中,双方拳脚相向。


见王某某用一把拖把打在自己身上,拖把断成三截,气不过的汤某就从兜里掏出一把刀向王某的腹部捅去。后王某因左胸部受伤,造成心脏损伤致大出血休克死亡。


后有人报警,汤某未逃离现场,民警赶到后,汤某被带上警车,未出现反抗行为。


法院日前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事后有自首情节,因此应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