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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寅 通讯员 李思山 报道:郧西男子曹某将自己的农用三轮车停靠在公路边后离开,不料另一辆路过的车辆因路面过窄侧翻,司机因此受伤。令曹某没想到的是,因自己违章停车,最终承担受伤司机的一部分医疗费用。
今年6月份的一天,郧西县涧池乡曹某将自己的农用三轮车停放在村级公路1公里处后,到朋友家玩。该处路宽仅3米,同乡夏某驾驶一辆装载1.5吨水泥的农用三轮车从此经过时,因曹某的车占据了有效路面,夏某从该车外慢慢驶过时将路边轧垮,造成夏某连人带车翻入路下,车上水箱的水流出,将夏某的左手臂大面积烫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夏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曹某负次要责任。
夏某受伤后,花费医疗费6000余元,误工损失1300元,交通费160元,共计8000元。伤好后,夏某多次找曹某协商赔偿事宜,遭曹某拒绝。
今年8月底,夏某向法院起诉。主审法官认为,驾驶员驾驶车辆,不仅仅是在城区街道限定区域不能停放,在高速路、县级路、乡村级路也不能随便停放,否则要承担责任。夏某装载货物超过额定的3倍,致使车子将路边轧垮,对造成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曹某与夏某达成赔偿协议。夏某的损失8000元,由曹某赔偿3500元,夏某承担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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