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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某躺在人民医院急诊科病床上一直痛苦呻吟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贞林 图/记者 朱贲 报道:5日上午,一青年男子来到其应聘的酒店讨要100元押金,酒店不仅不退反而告知他还要付20元生活费,该男子因此与店方发生争执,结果胸部、腹部、双下肢多处被打伤。随后,其哥哥前来讨要说法,左耳被打成粉碎性骨折,到医院缝了5针。
应聘保安交了100元押金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男子就诊的市人民医院急诊科,躺在病床上的他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北京路一生好福记大酒店(装修中)遭遇的血腥一幕。
这位男子说他姓柯,今年32岁,是郧县人。上个月23日,他从老家来到这家酒店应聘保安一职,带薪培训,提供食宿。柯先生在该酒店人力资源部登记个人信息后,交了100元押金。“当时,收钱的工作人员在钱上写了我的名字。”柯先生说,当天,酒店的工作人员给应聘人员进行了培训。第二天,柯先生来到酒店,工作人员安排他和其他应聘者在地下室放电缆。下午5时许,他和其他的工作人员搬一些东西到十堰技师学院,酒店方称是为培训做准备。25日,柯先生穿着酒店方发放的迷彩服和解放鞋到培训点培训,吃住由酒店方负责,生活用品由自己负责。
经过一天的培训,柯先生发现这个工作并不是很理想,再加上晚上住的地方又冷。第二天,柯先生以家里有事为由向龚姓培训负责人请假后回家。
讨要100元押金被打伤
本月3日,柯先生让父亲到培训地领走被子等生活用品,并到酒店退押金。“酒店说让我本人去。”5日上午9时,柯先生到该酒店人力资源部讨要押金,工作人员告知他,由于自动离职,押金不退,还要再付酒店20元生活费。
柯先生说,酒店方给出的理由是,他在培训期间吃住了一天。“我一听很恼火,就与工作人员争吵了几句。”柯先生说,争吵过程中,他听见走廊有急促的脚步声,就急忙走出房间准备离去。
柯先生说,刚出门就被一个40岁左右的胖子抓住领口摁到墙上,并质问他“不想活了,想退押金门儿都没有”。 柯先生在挣脱过程中,又有人拿钢管在他腿上打了两下,还有人拿砖头打他。逃出酒店大门后,柯先生急忙给哥哥打电话,说自己出事了,要他赶紧过来。哥哥过来后,发现七八个人正围着弟弟打,他急忙去拉弟弟,在拉扯过程中,哥哥左耳被对方打伤。见事情不妙,他喊弟弟快跑,在逃跑中,柯先生的右小腿又被匕首扎了一刀,鲜血直流。
随后,柯先生哥哥报警,警方赶往现场处理,被打伤的兄弟俩也被120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柯先生胸部、腹部、双下肢多处受伤,右小腿的伤口大约有2厘米深,医生称柯先生的伤情比较严重,有待进一步观察治疗。其哥哥左耳被诊断为开放粉碎性骨折、左耳皮肤挫裂伤、左侧胸部软组织损伤,打裂的耳朵缝了5针。“我和哥哥现在医药费都花了快一万元了,也没钱治了。”
酒店否认曾招聘一事
针对柯先生兄弟俩被打一事,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北京路的一生好福记大酒店人力资源部,该部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否认酒店曾招聘过柯先生一事,对于打人的事情并不清楚。记者询问酒店领导的联系方式,该工作人员说:“去襄阳了,不知道电话。”当天下午,记者拨打该酒店招聘专线刘小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拨打该酒店联系电话,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她是新来的,不知道领导联系方式。另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则说,领导正在进行面试。
记者昨从警方了解到,柯先生兄弟俩被打一事,警方正在处理中。
对于酒店方不退押金一事,湖北经立律师事务所史鹏律师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不得收取押金和其它费用。收取押金本来就是违法的,应当无条件退还给劳动者,建议柯先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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