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潘成涛 通讯员 高杰 实习生 李娇 报道: 男女交往两年,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分手。男方遂索要曾给女方垫付的一笔房屋装修款,但因数目问题两人又发生纠纷,随后男子攀上窗户欲跳楼。
27日上午10时30分,竹溪县公安局蒋家堰派出所接到报警,在辖区踩新桥村一居民楼住户家中,一名男子爬上窗户欲跳楼。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从居民楼一楼向上看,一名男子的身体已攀爬在3楼厨房的窗户外,稍有不慎可能发生坠落危险。情况紧急,民警一方面与县消防大队联系,请求支援,一方面进入室内,对男子进行劝说。起初,男子的情绪很激动,口里嚷嚷着“别管我”。
经民警劝说后,男子情绪稍微缓和,一屁股坐在抽油烟机上。此时消防官兵赶到现场,迅速铺设气垫,以防万一。现场民警分两班开展救援,室外楼下的民警对着男子喊话,吸引其注意力。室内民警瞅准时机,一个健步冲上去,拦腰抱住男子,将其拖到室内。
据民警介绍,男子魏某,今年46岁,竹溪县水坪镇人。2014年初与蒋家堰镇女子徐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其间,徐某家里房屋装修,魏某垫付了部分装修款,而且两人在交往期间,魏某也花了不少钱。3天前,徐某以感情不合向魏某提出分手,魏某即提出索要钱物要求,因数目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当天上午两人争吵后,魏某遂以跳楼要挟徐某。
随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教育,要求两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