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少年结伴水库玩耍一人溺亡
家属向同行4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市水库管理处索赔48万余元
5名小伙伴同去水库游玩,结果一人溺亡。记者昨日获悉,这起中学生溺水引发的索赔案日前在张湾区法院立案。溺亡者父母诉状索赔金额48万余元。
据了解,溺亡的小靳今年14岁,是城区某中学初二学生,家住谢家村。小靳的父母在诉状中称,今年8月2日,家住张湾区谢家村的褚某(14岁)、陈某(13岁)、万某(13岁)和家住汉江街办刘家村的褚某某(12岁)邀约小靳到岩洞沟水库捞鱼。到水库后,水库管理人员未加阻拦。捞鱼未果后,褚某等明知小靳不会游泳却邀约小靳一起到水里游泳。褚某在深水区,看到比自己矮小的小靳向自己走来却不加阻拦,导致小靳溺水身亡。
小靳的父母认为,小靳溺水身亡的结果造成他们物质及精神的损失,4位同行的小伙伴、其法定监护人及 十堰市水库管理处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小靳的父母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上述被告连带赔偿小靳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48万余元。
法院将择日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