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2014年以来, 十堰城区及各县市高发砸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案,省公安厅警宗平台显示:2014年1月1日—2月14日, 十堰共发生46起砸车盗窃案,平均每天一起还多。十堰警方在加紧破案的同时,提醒车主切勿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1月17日中午,市民李某将越野车停放北京路体育中心大门口,4个小时后,李某开车时发现左后玻璃被砸,车内公文包被盗,包内有数万人民币。
1月20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唐某将银灰色面包车停放在该县城关镇一酒楼门前,次日上午9时发现后车玻璃被撬。经检查,车内75条黄鹤楼香烟(零售价180元一条)被盗,价值13500元。
1月26日下午5时,市民李某将其白色广本轿车停放在中岳路一处空闲地上,20分钟后其发现放在车内的棕色手提包被人拿走,包内有现金4000元和一张商场购物卡,价值共1.6万元。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分析,砸车盗窃嫌疑人通常选择在夜晚或者中午休息时作案,一边选择路边、小区、酒店门口等地方停放的车辆为作案目标,砸开车窗后,盗取烟酒和现金等。
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将车辆停放在有保安看守的地方,这样犯罪分子不敢轻易下手。另外,车辆不要停在一些偏僻路口和监控盲区,这样案发后不利于破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