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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孔令学 实习生 胡阳 报道:两三人结伙作案,找准对象后经过密谋,利用受害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以“丢包、捡钱、分钱”的套路骗取受害人现金或首饰。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了解到,9月份至今十堰市城区及周边县市共发此类诈骗案件14起,涉案金额数万元。
9月3日,竹山县潘口乡鱼岭村村民李某走在田家街头附近,看见一名男子在地上捡到一个钱包。对方见这一幕被李某发现,逐向李某提出将钱平分。李某行至田家街时,出现了另一名男子,并问李某捡到钱没有,随后将李某拉至城关镇一邮政银行,骗取李某银行卡及密码并将卡上24000元现金取走。
10月12日,市民余某在茅箭区车站路虹桥建材市场门前,被一名男子以顺路搭车为由搭讪。随后,二人又遇到4名男子,余某被这5名男子以丢钱包、捡钱、分钱为由,在三堰邮局附近骗取1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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