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通报7起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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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5:3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郧阳区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以来的7起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典型案例。
1.南化塘镇杜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孙兆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孙兆林在担任南化塘镇杜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假借村民名义,虚报种粮面积,骗取种粮补贴资金。南化塘镇党委给予孙兆林党内警告处分。
2.茶店镇蔡家岭村党支部书记唐开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唐开发在茶店镇蔡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蔡家岭村委会虚报冒领国家项目资金,该违纪资金已全部追回,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013年至2015年期间,蔡家岭村结算项目组工作人员违规列支加班用餐费,唐开发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茶店镇党委给予唐开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鲍峡镇大墩子村党支部书记陈富才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陈富才在担任鲍峡镇大墩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非法占有路政大队退还给9户省道沿线建房农户的保证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骗取民政救灾资金。鲍峡镇党委给予陈富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胡家营镇百塔村党支部书记郝万军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郝万军在担任胡家营镇百塔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低保户新农合保险费;采取重复核销、虚报套取等手段贪污救灾、养老等资金;收受贿赂。郧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郝万军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区纪委给予郝万军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谭山镇西王村党支部书记王海均违反工作纪律和私设“小金库”问题。王海均在担任谭山镇西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虚报手段套取以工代赈资金;私设 “小金库”,坐支以工代赈资金。谭山镇党委给予王海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谭山镇东岳村党支部书记李锋私设“小金库”问题。李锋在担任谭山镇东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矿管费私设为“小金库”;违规使用危房改造资金,在“小金库”问题整改中危房改造资金已全额退还。谭山镇党委给予李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白浪镇白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建奇私设“小金库”问题。孙建奇在担任白浪镇白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白浪村委会集体收入不上财政专户,设立“小金库”,孙建奇对此负领导责任。白浪镇党委给予孙建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郧阳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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