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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特约记者 杜俊 通讯员 何勇 报道:因琐事心生不满,男子挑来两桶大粪,泼在村委会的大门口。事发后,该男子拒绝道歉,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26日一早,汉江街办一村的村委会工作人员正准备到办公室上班,刚一进村委会院子,就闻到一股浓浓的大粪味。“当时通往办公楼二楼的大门口和楼道里,都被人泼了大粪。”
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汉江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在查看监控视频时,村委会工作人员一眼就认出泼粪男子为该村村民赵某。赵某很快被民警找到,他也承认了自己向村委会院子泼大粪的事实。当民警问其原因时,他表示:“就是为了报复村委会。”
经调查民警得知,由于村里拆迁,村委会给赵某租了一间临时过渡房,赵某想从原来的住处拉根电线到这里用。“我们答应了他的要求,但需要协调供电部门来施工,也告诉了他施工时间,可他认为村委会在搪塞他。”村委会一位负责人称。
赵某也承认,就是因为觉得村委会在搪塞他,他才产生了报复心理。于是26日一早,他从家中的厕所里掏了两桶大粪,泼到了村委会的院子里。
查清事实后,村委会表示不追究赵某的责任,只要他道歉即可,可赵某却拒绝道歉,民警劝了半天赵某也不同意。
见矛盾无法调解,民警只好依法办事。因涉嫌寻衅滋事,公安机关对赵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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