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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湖北各地均处于高温笼罩下,最高气温均达到或超过35℃,这意味着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可以拿高温津贴了。但不少人称,每天花掉的降温费远远超过8元,更有人连这8元都拿不到。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国不少省、市、自治区相继上调了高温津贴标准,但湖北省从2008年出台每天8元的标准后,一直维持该标准发放至今。记者7月28日联系湖北省人社部门时获悉,该部门将就此进行重新调研。
据省人社部门介绍,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 三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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