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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闫翔 通讯员 王欢欢 报道: 一女子带孩子到人民公园坐船时,小孩和手机先后落水。尽管小孩获救,手机却不见了,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并报警。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女子获得船家500元的赔偿。
19日,市民张女士带着6岁大的儿子洋洋到人民公园,坐上了由男子小俊驾驶的游览船。途中,小俊驾船突然加速,洋洋重心不稳落水,小俊当即跳进水里抓住洋洋并将其托举起来,张女士与其他人在船上将洋洋拉起。在此过程中,张女士的手机从衣兜里滑落至水中。
孩子落水,手机也不见了踪影。两人为了责任问题越吵越凶,张女士便报了警。接警后,东岳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劝解。随后,小俊意识到自己开船时突然加速确实不对,于是赔付张女士500元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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