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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晓旭 特约记者 麻玉国 通讯员 叶贵芳 报道:“聚鹏车身厂,伪造我们的产品……”十堰方鼎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没有想到,因为这句话让他吃上官司并败诉,茅箭区法院一审判令该公司在十堰电视台上发表致歉声明,为原告十堰聚鹏工贸有限公司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今年“3·15”前夕,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手打假。在某公司二号车间,十堰方鼎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指着两台正在组装的贴有十堰市嘉南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汽车说:“聚鹏车身厂,伪造我们的产品。我们的前身就是嘉南。现在的名字叫(武当)方鼎,我们这个商标己经注册了。”当晚,十堰电视台《直播十堰》栏目播出上述内容。
法院查明,与事实不符的是,被告十堰方鼎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前身为十堰方鼎汽车部件工贸有限公司,“武当方鼎”为十堰嘉南汽车车身有限公司,2009年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注册的商标。
电视播出后,不断有客户给聚鹏公司打来电话,质疑其产品的质量和公司信誉,要求中止合同并退货,致十堰聚鹏工贸有限公司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此,十堰聚鹏工贸有限公司起诉十堰方鼎汽车车身有限公司,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被告十堰方鼎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法人的名誉权,遂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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