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未清就过户出售人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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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7:54: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先生将房卖给王某,却在房款未交清的情况下就为对方办理了过户。结果不仅索要余款无果,房屋也被对方抵押登记给了第三人。李先生钱、房两空,只好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7 J) p6 x0 ^4 ^2011年11月1日,李先生与王某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将名下房产以200万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同年11月20日,王某支付第一期购房款65万元,依照约定,当日房屋被过户到王某名下。此后,王某找各种理由拖延,拒不给付余款。今年3月,李先生发现房屋竟被抵押登记给第三人刘某。
, W  B4 g# C4 G& @$ A# j李先生多方索要剩余房款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拖欠房款、违反合同为由,要求收回之前出售给王某的房屋。 ' r8 ], G  D2 h1 Q3 G: `) v$ _
审理此案的张晓玮法官说,二手房买卖过户马虎不得。李先生在房屋买卖中欠缺考虑,使自己的房屋先过户到王某名下,让王某钻了空子。如果在买卖中余款结清后再办理房屋产权证,李先生就不会有此波折了,现在李先生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还需要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判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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