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复制链接] 0
回复
248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1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2 04:1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毛以国 通讯员陈蕾报道:4月29日上午,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和中国人寿十堰分公司联合召开2015年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暨培训会议。根据会议安排,201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作为十堰惠老利老的一项民生工程,将由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中国人寿十堰分公司三方联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力争年底十堰城区覆盖面达到30%以上,县市达到25%以上,2016年覆盖面达到70%以上。
据了解,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远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单独投保商业保险往往因为年龄超出承保范围而被拒保。一旦遭受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将增加家庭经济负担。
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十堰分公司贯彻落实《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十政发【2014】39号)的重要工作,旨在积极构建政府显关爱、企业担责任、子女尽孝心、社会献爱心的养老服务新格局。2014年,市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十堰分公司曾联合推出了“银龄安康保险计划”,针对全市年龄在60-80周岁(含)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和年龄在50岁(含)—59岁(含)的退休人员,推出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每位老人交保费20元最高可获得11000元意外保障,其中意外伤害死亡、伤残1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1000元,每人可投保三份。其保障范围涵盖公园、医疗机构等12种公共服务场所,涉及户外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伤害。其购买方便、理赔快捷,既可通过单位、社区、村委会等团体统一投保,也可由老年人及其子女自愿、自费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指定的老龄服务窗口办理投保手续。中国人寿还为老年人设立理赔绿色通道,理赔简单快捷。
据悉,自十堰2014年试点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以来,大大提高了十堰老年人群对意外风险的防御能力,不仅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积极作用,而且对于减轻政府负担、降低个人风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实现“老有所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装修招标登记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